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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临港区永乐路小学 组配分类 规章制度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永乐路小学章程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20日 10:00

信息来源:临港区永乐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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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言

1913年,在永乐山庙的南院建起了一座小学:文登县立第二小学(《草庙子镇镇志》中有记载),村民习惯叫它:永乐山完小。1940年,日军烧毁了永乐山完小,但师生们却从硝烟中捡起了石头和瓦砾,在永乐山下的申格村再次建起了学校。斗转星移,物是人非,八十多年过去了,在临港区蔄山镇永乐路东首,昔日文登县立第二小学(永乐山完小)遗址之北五百米处,建起了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永乐路小学。

学校于2019年11月动工,2020年11月16日正式投入使用,建设总投资1亿多元,建设用地34666平方米(52亩)。主要包括教学办公区、共享区(师生餐厅、体育馆、教师宿舍)、运动区、地下停车区,是一所现代化气息十足的智慧校园和风光秀美的庭院式校园。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领导体制】  

学校领导体制是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

第二条【法律依据】  

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学校名称】  

本校全称为: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永乐路小学(英文译名Yongle Road Primary School)。

第四条【学校地址、邮编】

学校地址: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蔄山镇永乐路6号,邮编:264414。

第五条【学校属性】  

本校为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服务中心举办,经依法登记实施五年小学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为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上级要求设计办学规模。

第六条【学校外宣】

微信公众号:威海临港区永乐路小学;视频号:永远向上20201116。

第七条【学校校徽】  

    

校徽内涵:校微色彩主打蓝色系,寓意着朝气、时尚、宽阔,充满了生机,象征着孩子们以海为托,遨游知识的海洋。正中之笔造型取自威海地标性建筑“幸福门”,有“打开幸福之门,迎接美好明天”的美好寓意。校徽外圆内方——圆,就是全面发展,生命饱满;方,就是做人的正气,具备优秀的品质。主体结构取自校名“永乐”首写字母“YL”,远望如腾飞之鸟,寓意学子们心怀天下,立志高远,以天下为己任,为中华而读书,在此幸福启航,展翅高飞。

第八条【学校校庆纪念日】  

学校校庆纪念日为11月16日。

第九条【学校办学宗旨和育人目标】

学校办学宗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校育人目标:培养具有身体、生活、学习、心理、交往、精神、品德等方面完全健康,注重健康锻炼,向往健康生活,学会健康学习,乐于健康交往,追求健康品德的永乐路小学“大健康”儿童特质,帮助学生健康成长为“品行端正、习惯良好、兴趣广泛”的基础扎实的小公民。

第十条【学校一训三风】

校训:永远向上  乐在其中

校风:创新、诚信、勤奋、精致

教风:以德施教  启智润心

学风:乐学善学 勤奋进取

第二部分 分则

(一)学校管理体制

第十一条【学校领导机构】  

学校由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服务中心直接领导,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党支部书记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由上级任命或选举产生。学校党支部委员会经党员大会按照规定程序选举产生。

学校党支部主要职责:履行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学校得到切实贯彻落实。

2.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工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中的“三重一大”事项和学校章程等基本管理制度,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

4.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班子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5.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等人才的培养、招聘、使用、管理、服务和职称评审、奖惩等相关工作。

6.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7.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8.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9.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0.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加强少代会和学生社团管理,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11.讨论决定学校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二条【学校决策机构】  

学校的决策机构是学校党支部委员会。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或决定。如对重要问题发生较大意见分歧,一般应当暂缓做出决定。党组织书记最后表态。

第十三条【学校重大决策程序】  

学校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的决策主要程序为:调查研究,形成方案——充分酝酿,达成共识——确定议题,列入议程——会议讨论,学校党组织形成决议。会议决定的事项如需变更、调整,应当按照决策程序进行复议。

第十四条【学校校长负责制】  

坚持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支部委员会有关决议,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事务。

第十五条【学校校级干部】  

校长、副校长的任职由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服务中心考核任命,副校长协助校长分管具体工作,对校长负责。

第十六条【学校校长职责】  

校长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支部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1.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内部教育教学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方案。研究拟订和执行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教学研究,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招生、分工和学生学籍管理。

3.加强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校思政课教学质量。组织开展学校文化活动和科学普及活动,建设文明校园。

4.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重大建设项目、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5.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年度预算、大额度支出,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

6.加强教师等各类人才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依据有关规定与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订立、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7.做好学校安全稳定、隐患排查与整改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8.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学校与社会、家庭的联系,形成育人合力。

9.向学校党组织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依法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学校校长办公会】

学校设立校长办公会。

1.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推进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2.校长办公会议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决定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

3.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一般每1周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经校长同意可以随时召开。校长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精神由年级主任以每周年级例会的形式及时传达给每位教师。

4.校长办公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班子成员。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会议成员因故不能出席时,应当在会前向校长请假。议题相关部门负责人可列席会议,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议题,可以邀请教职工代表列席。

第十八条【学校内设部门】  

根据《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学校建立分责分权的管理制度,各职能部门实行主任负责制,接受分管校长的业务指导。各职能部门分块管理、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学校内设四个部门: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

1.办公室职责:负责学校党建事务、部门协调,负责党员和教师队伍建设发展、文件收发、资料收集整理、档案管理、宣传报道、会务安排、思政宣讲、满意度等工作。落实党员教师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开展党组织各项活动;加强教师管理和职业道德建设等。

2.教务处职责:负责学校教学工作。落实上级课程计划,负责控辍保学、送教上门、规范办学、“双减”、“五项管理”、课后托管等工作,有计划地建构适合学生发展的“大健康”特色课程体系,促进学校校本课程建设;探究五育融合,开展学校课堂调研、推行课堂微变革,提高课堂效益和教师专业素养;指导与推动学校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积极实施以项目制为路径的问题研究;建立促进学生学科发展水平的综合评价体系,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3.德育处职责:负责学校德育工作。规范班级考核工作,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品德、法制、安全、卫生、劳动、艺体、心理健康教育等。营造和谐安全环境,建立切实可行的安全与健康管理制度,建设安全卫生的校园及周边环境。协调家校共育,深入探究“永乐棒少年”评价体系。以“健康成长”为抓手,有效控制和降低学生近视率、肥胖率,提升体质优秀率和良好率。培养具有身体、生活、学习、心理、交往、精神、品德等方面完全健康,注重健康锻炼,向往健康生活,学会健康学习,乐于健康交往,追求健康品德的永乐路小学“大健康”儿童特质培养。

下设学校少先队大队部和未成年人心理辅导中心。

4.总务处: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健全财务制度,节约开支,改善办学条件,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落实食堂管理及食品卫生安全、校舍安全、消防安全、安保与学校周边安全。负责组织教学用品的采购和供应,按计划订购和发放师生用品,负责购买图书、资料、教具仪器、体育器材和医疗用品等。制定校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维修好校舍设备,负责学校基本建设和校产的登记、添置和维修,督促师生执行校产的使用和保管制度。

各处室均设立主任1人,教务处和德育另设副主任1-3名,由学校党组织按组织程序公开选聘报区教育体育服务中心备案,由学校任命分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干事,干事协助主任做好本处室日常事务工作。

第十九条【学校工会】

学校工会是学校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接受学校党支部和区教育分局工会领导,依照法律和学校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条【学校教学管理机制】

学校实行教研组、备课组、年级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

学校以抓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流程管理及质量监控、评价来全面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和课程设置等教学要求,对学生实施素质教育。以教研组和备课组为核心,注重教育教学的流程管理,重视计划制订、资料积累、工作规范、检查评比等,从实际出发,适时调整计划,把重点放在帮助教师按教育教学的规律执教,善于激发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各具风格、丰富多彩的教学方法。

教研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教研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年级组长协助负责本年级的教育教学工作,统筹教师分工与管理、年级教育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等。

第二十一条【学校教学常规管理】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设置课程,坚持各项教学常规管理,加强教学管理。

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教学组织形式为单式教学。汉语言文字为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学,学校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进行教学。

严格按各科教学规范和学校其他的有关规定进行教学活动,着重抓好教学设计和集体备课,建立教师业务档案。鼓励教师注重学法研究和学法指导,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和因材施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在传授知识和训练技能的同时,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正确的学习方法、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创造精神。

加强学科内知识的整合,整体理解并把握学科的学习目标、基本结构和思维方式,科学探索大单元教学,积极开展主题化、项目式学习等综合性教学活动。

第二十二条【减负增效】

积极落实“双减”政策与“五项管理”要求。控制作业总量和时长,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统筹作业管理,建立作业公示制度;优化作业设计,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加强作业指导、规范作业批改;落实“零起点”教学,做好幼小衔接。加强质量监测命题与考试管理。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期末组织以综合实践为主的知识技能考查;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统一考试。学校期末考试的命题不能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加强命题研究,关注教学走向,落实核心素养,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命题要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的达成情况,注重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型、探究性试题比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权重80%、综合应用权重10%、开放探究权重10%的比例调置考试内容,做到考点覆盖广、题型丰富、难易适中,能较全面的考查学生的学业水平。

第二十三条【学校课堂管理】  

课堂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渠道,各项教育活动是学校教育教学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各科课堂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以学生的发展为本,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构建和谐师生关系,营造“乐学”课堂。学校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通过示范课、听评课等形式,让教师从理性的高度认识课改、参与课改、研究课改。明确课改要求,并灵活运用课改理念,积极主动改造传统课堂,积极探索适合本学科的课堂改革策略,打造高效精彩的课堂。

第二十四条【学校德育工作】  

为切实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有效实施未成年人道德教育,学校成立德育领导小组,制订德育工作规划,协调各方面教育力量,形成党组织主导、校长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和德育处指导抓、班主任具体抓、少先队协同抓、全体教工参与抓的德育工作机制,创设“人人都是育人导师”的良好氛围,在五育并举的教育教学过程中,体现德育的核心作用,达到全面育人的工作目标。

学校通过学科教学、道德与法治课程、少先队活动、主题班会、心理健康活动、研学活动和综合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法治意识和行为习惯,形成积极健康的人格和良好心理品质。同时开展红领巾志愿服务活动、红领巾岗活动,培养学生、少先队员的服务意识、小公民意识。

少先队辅导员和班主任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骨干,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辅导员和班主任的政治、业务素质,加强对学生的常规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依靠辅导员和班主任开展丰富多彩的班级、少先队活动,努力形成良好的班风、队风和优秀班集体,培养品学兼优、有创新精神、有组织能力、有一定特长、能团结协作的小干部队伍。发挥先锋骨干班主任的作用,成立名班主任工作室,开展班主任培训课程,提高年轻班主任的专业能力。

第二十五条【学校班级管理】

学校打造“最棒班级”,加强班集体建设。班主任与学生一起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团结一心的班级氛围,师生关心班级动态,爱护班级公共设施,重视班级环境布置,制定切实有效的班级常规,定期开展班会、社会实践活动。针对班级事务,学生能够秉着小主人的精神,积极发挥自身的特长和能力,分工合作。班主任注重班干部的培养,班干部能够在日常班级管理和活动中起到带头作用。班主任重视学生身心健康,同时能够积极联系家长,做好家校共同育人工作。同时,班主任做好班级任课教师间的沟通工作,帮助班级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二十六条【学校社团管理】

学校建立健全学生社团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支持学生社团健康、有序、特色发展。形成“注册登记、团队管理、活动审批、教师指导、信息备案、问题整改、注销退出”全链式管理服务体系。为给学生提供丰富的选择性和自主性社团,力求满足求知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学校把“以学生为本位”,“为了每一个孩子的终身发展”确定为社团建设方向。把培养全面、和谐、完整的人,指向人的核心素养,让学生追求完整的生活、完整的人生。

第二十七条【学校校本课程】  

学校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形成学校特色课程体系。按照课程设置标准实施教育教学,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让每一位学生拥有适合自己发展的空间,深化推进校本多样化的课程建设,适应学生的多元化需求,力求达到学生能个性选择、自主选择,全面发展、和谐发展。

重视艺术教育,利用音乐专用教室、美术专用教室开足上好音乐课、美术课。发挥管乐、舞蹈等校本特色艺术项目,以此为龙头,整合学校艺术活动,通过艺术教育培养学生审美情趣,开启学生智慧,引导学生想象创造,提高学生审美能力,发挥艺术教育的育人功能。

第二十八条【学校健康工作】  

重视体育卫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法规规章,通过体育课和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健身习惯与基本的运动技能。学校应保证学生每天校内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保证一日两次眼保健操和一次阳光体育大课间的正常开展;认真抓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确保体育课堂教学;充分利用运动场地,广泛开展课外体育活动;每年举行田径运动会、棒垒球联赛、跳绳等单项体育比赛;组建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和棒垒球等运动队,并坚持经常性训练,积极参加上级体育赛事。

学校建立医务室,聘请校医驻校。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体检,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学校完善卫生工作制度,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在校园室内全面实施禁烟。利用国旗下讲话、红领巾广播站、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开展卫生宣传活动,提高师生、家长的卫生保健意识和知识。

第二十九条【学校心理健康工作】  

学校建立“心理一站一室”,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和特殊儿童。

学校建立心理辅导站和心理资源教室,成立心理辅导骨干团队,培养骨干的同时定期开展心理辅导站活动。定期开展心理健康筛查,关注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和特殊化需求。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开展个案的专(兼)职教师的跟踪辅导工作。开放心理资源教室,定期组织个别学生进行上课。落实每班每月两次心理辅导课,一月一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不定期外聘人员面对学生和家长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讲座。

第三十条【学校信息化工作】  

学校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围绕基础设施、资源数据、应用服务、信息素养、保障体系和特色发展六个方面开展智慧校园建设。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改造校园基础网络环境,提升校园有线网络和无线网络的覆盖质量。

构建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鼓励师生通过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威海智慧教育云平台等平台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共享、展示优质教学资源。开展基于教育数据的精准管理、多元评价、学情分析等场景建设,服务学校管理、学生成长和教师发展。

将信息技术能力的培养和提升纳入教师研训的内容中,鼓励教师利用信息化设备和数字资源开展教学、教研和评价。开展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新型教学模式探索,面向学生提供网络学习空间、学科资源和适切的学习服务,动态推送个性化学习资源,帮助学生运用信息化设备、教学资源和网络学习空间进行学习资源管理、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探究学习,培养学生信息素养。

第三十一条【学校科研工作】  

树立“科研兴校,科研兴教”的思想,鼓励广大教师参与教改研究。营造民主、自由、科学的研究氛围,构建对话、合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通过教育科研,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德育工作水平和课堂教学效益,提升学校办学品位。

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教研组为龙头,以骨干教师为主体,积极开展教育科研工作,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深化。形成以校级领导领衔主课题,分管领导落实分课题,骨干教师细化子课题的科研网络。

重视推广科研成果和成功经验,鼓励教师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撰写教育论文和教学随笔,鼓励教师著书立说。学校每学期组织教学研究活动,开展教师教学论文评选,以提高教师的教学理论水平和教学业务能力,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完善学校科研管理条例,通过激励机制,发展教师教育科研能力,促进教师的梯队成长,实现自我价值,提升教师对自己工作和学校工作的满意度,让每一个教师都有发展。

(三)学校教职工

第三十二条【教职工组成】   

学校教职工由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等组成。

第三十三条【教职工聘用】   

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实施竞聘上岗。

学校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四条【教职工考核】   

1.学校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学校教职工考核与奖惩制度。

2.学校实施教师发展性评价。对教职工在师德、工作能力与成效、工作纪律与出勤、教育教学工作基本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后进行奖励。

3.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或解聘、岗位竞聘、奖励与处分的依据。

第三十五条【教职工权利】   

学校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权利。

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三十六条【教职工义务】   

学校教职工应当履行的主要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7.结合学校文化,教师应履行下列义务。

每位教职员工都应该具有“儿童大健康教育”理念,尊重生命、以生为本和求实创新的事业精神,主动提高教育教学业务水平,勇挑重担、认真履职、热情服务、积极变革。

第三十七条【教职工福利】   

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区市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

1.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支持鼓励教师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支持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以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与教学水平。建立多种形式、多层次、多性质的校内外“合作性组织”。

2.学校关心、爱护老师,对有困难者及时给予帮助,关怀、鼓励教师积极进取、奋发向上。

(四)学校学生

第三十八条【学生录取】  

凡被学校录取或转入学校学习的受教育者,即取得学校学籍,为学校学生。

第三十九条【学生权利】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1.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2.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

4.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5.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出申诉或提起诉讼;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条【学生义务】  

学生应对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小学生守则》及《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学生行为规范要求;

2.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养成良好品行;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承担在学生自治活动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

5.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第四十一条【学校少先队】

学校建立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少先队组织,保障学生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少先队代表一般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学校支持学生自治,鼓励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通过选举、演讲、辩论等方式在校园内学习民主生活方式,培养现代公民素养和健康人格。

第四十二条【学生合法权益】  

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合法权益,学校及教职工应当做到:

1.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求,保护学生学习中质疑、探究、合作性学习。

2.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自由、充分发展。

3.尊重学生人格,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用讽刺、威吓等方式给学生心理造成伤害。

4.尊重学生隐私,保护学生个人信息,未经学生及其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学生个人隐私。

5.尊重学生财产权,不得非法收缴学生财物,可对学生违纪的相关物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处理,但应及时与监护人联系。

6.不得随意处分学生,处分学生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省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听取学生及其监护人的意见,并举行听证。

第四十三条【学籍管理】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学生学籍档案,依法办理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依法依规对学生给予奖励和处分。

学校对修完修学年限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科学习业绩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

1.入学:按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服务中心划定的招生范围招收本服务区年满6周岁的儿童就近入学,并按有关规定采取随班就读的方式招收智残儿童入学。秋季开始,免试入学。学校不得分重点班,分班原则保证公平公正地对待入学的每一个学生,学生分班信息公开公示。

2.休学、复学:对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准其休学。复学时应根据具体情况编入相应的年级学习。

3.转学:对因故申请转学,经校核准符合条件者,准予转学。

4.毕业:毕业生通过学业质量监测,发给义务教育小学阶段毕业证书。

5.辍学:遇有学生辍学,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学校配合做好工作,依法使其复学。

第四十四条【学生发展评价】

学校建立“永乐棒少年”评价体系,综合运用观察、交流、测验、实际操作、作品展示、自评与互评等多种方式,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手册,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对学生的道德品行、健康体质状况、学科素养、人文艺术修养和学业情况等实施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学校每月评选“铜棒少年”,每学期评选“银棒少年”,每学年评选“金棒少年”,发放棒少年奖牌。每学年进行两次“棒少年”诚信兑换活动。

第四十五条【学生教育资助】  

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助学金、爱心帮扶等形式提供资助。

(五)校园环境及卫生、安全管理

第四十六条【学校育人环境】  

学校加强校园内环境的建设与治理,创建整洁、安全、优美、文明的育人环境。学校与社会各界通力合作,密切关注与监控周边环境,营造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和教育教学工作的良好外部环境。

第四十七条【学校卫生工作】  

学校成立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学校应当建立健全“两案九制”的制订及更新,组织师生员工卫生防疫应急推演培训,负责学校卫生知识宣讲、晨午检及因病缺课追踪、返学复课、传染病预防教育,督促师生员工积极遵守卫生防疫相关规定。

第四十八条【学校安全教育】

学校成立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负责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工作制度、隐患排查整改,组织安全应急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饮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持续做好师生员工安全教育,培养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护自救水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第四十九条【校方责任险】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校园安全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救助受伤师生,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六)学校与家庭、社会

第五十条【学校育人体系】  

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兼职法治副校长和校外辅导员。学校建立或者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德育、科普、法治、社区等各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校外研学教育活动。

第五十一条【家长学校与家校联系机制】

学校成立家长学校,定期培训家长。学校设立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家委会例会,听取家长意见。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学生家长会,协调好家庭、学校之间的关系,解决好家长关心的热点问题。班主任和导师要主动与家长联系,每期对学生家庭进行家访,做好书面记载。学校开通家长咨询热线电话,设立校长信箱。学校举行的大型活动要邀请家长代表到校参与。

第五十二条【社区参与】

学校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学校配合社区开放校内文化设施和体育场地。

第五十三条【对外合作交流】

学校根据办学实际需要,开展校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展教育视野,聘请有经验的校外教练员到校提供专业指导,提升办学水平。

(七)学校资产及财务管理

第五十四条【经费来源】

学校开办资金1000万元,经费来源为临港区财政拨款。

第五十五条【资产管理】

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学校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学校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第五十六条【财务管理】

学校财务管理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管理财务工作,对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1.学校依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按照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及相关规定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2.学校基建项目、设施设备采购的决策程序为: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及实际情况进行规划、立项、设计、招投标后实施,学校校舍、教育教学设备、设施及维修项目由学校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3.学校收费管理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

第五十七条【财务审计制度】

学校依法接受上级财务管理部门审计。

第三部分 附则

第五十八条【法治统一原则】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主管部门政策文件执行。如有抵触,以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五十九条【章程修改程序】

章程修订需由校长办公会议或1/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方可进行。本章程的修改经学校教职工大会讨论、校长办公会会议审议、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审定后,报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第六十条【生效实施】

本章程经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服务中心核准同意后正式生效实施。

第六十一条【解释】

本章程由学校党支部委员会负责解释。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永乐路小学

                                                                                                                                                  2024年9月1日